来源:NBA直播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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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前的文章中,表哥带领大家学习过(点击本行文字去复习)关于“走步”的规则,在“走步”与否的判定中,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“合球”的时机,今天,我们就来学习一下,“合球”究竟是什么。

表哥也建议大家保存本篇文章,后续可以在野球场吵架的时候,拿出本文和钢管来以理服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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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开始,照旧,我们还是先读规则原文:

“对一个正在运球的掌控着球权的球员来说,他做了以下任一动作即视为合球:

1、两只手放在球上,或者在他控制球时使球静止;

2、把一只手放在球下方让球停下;

3、得到了足够的控制权(小编人工断句)去hold球、去换手、去传球、去投篮、去用单手和身体把球夹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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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的争议点

上述第1点和第2点大家都比较熟悉,表哥这里想说的是第3点——“得到了足够的控制权去对球做一些动作”。

这一条规则,是现如今网络上许多博眼球的自媒体人有意无意忽略掉的一条规则,例如下图球员:利用球的弹性,用手摸着球走了好多步,然后对着镜头大喊自己“没有走步、没有走步”,并用第1点和第2点为自己辩护——说自己没有“双手放在球上”,也没有“单手端球”,所以也就“没有走步”。

但其实,在用手摸着球走的这个过程里,该球员已经符合了“得到了足够的控制权去传球、投篮、换手……等等动作”这一条定义,也就是说,此时他已经合球了,而合球之后可以走合理的两步,所以上图这个动作实际上是一个教科书般的走步违例。

NBA官方的合球定义

莫兰特单手端球,被NBA裁判报告判定为走步

麦迪经典的单手抓球,也算合球的一种

注意看东契奇这个球(裁判当时没吹走步),他在何时合球,是走不走步的重要判断点

乔治这个端球,就属于很明显的走步